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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国律师 河北唐山人,现为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刘俊国作为一名资深的律师有着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执业以来,专注各类法律纠纷代理,特别是对于刑事辩护,婚姻继承,交通肇事,工程建筑等相关案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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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刘俊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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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假释和管制同时执行吗

    对于一些犯罪案件中,对于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进行假释或者是管制。那么在法律上对于假释和管制同时执行吗?这是大家需要了解清楚的问题,才能对此有一定的了解。我们从下面的内容中就能找到相应的答案。

    一、假释和管制同时执行吗

    假释和管制不能同时执行。

    1、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2、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

    二、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节 管制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七节 假释

    第八十一条 【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就要知道假释和管制在法律上的定义不一样适用的范围也不一样,因此两者是不能同时执行的。这也在本文中有详细的内容介绍,大家需要做好详细的了解,才能知道在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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