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人,现为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刘俊国作为一名资深的律师有着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执业以来,专注各类法律纠纷代理,特别是对于刑事辩护,婚姻继承,交通肇事,工程建筑等相关案件... 详细>>
律师姓名:刘俊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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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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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每当发生一场交通事故,肯定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各个交通事故因具体的情况不同产生的赔偿费用也不同,如果造成人身伤害的话通常涉及的赔偿有: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等。今日我们来详细了解。
道路交通事故按后果划分为财产损失、人员受伤、人员死亡事故,事故损害产生的费用及计算。
一、财产损失
(一)直接财产损失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二)车辆停运损失费
1、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2、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二、医疗费
医疗费﹦诊疗费+检查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计算。
三、误工费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四、护理费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五、残疾赔偿金
(一)受害人在60岁以下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伤残级数)×10%]
(二)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受害人实际年龄-60)]×[(11-伤残级数)×10%]
(三)受害人75岁之上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1-伤残级数)×10%]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丧葬费
丧葬费﹦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职工年平均工资÷2丧葬费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七、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一)受害人在60岁以下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二)受害人在60-74之间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死亡人实际年龄-60)]
(三)受害人在75岁以上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除了上述的七种,交通事故中涉及的赔偿还有很多,计算也相对繁琐,我们建议当事人遇到交通事故涉及赔偿事宜时最好可以找个交通事故赔偿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律师会帮你算出正确的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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