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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国律师 河北唐山人,现为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刘俊国作为一名资深的律师有着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执业以来,专注各类法律纠纷代理,特别是对于刑事辩护,婚姻继承,交通肇事,工程建筑等相关案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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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刘俊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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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工程签证应注意哪些问题

摘要:工程签证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如果工程签证出现问题,发包方与承包方都会互相推卸责任。为了避免纠纷的出现,工程签证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现实生活中,由于建设工程的投资数额大、履行周期长、运作过程复杂,故即使发包方和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就工程可能遇到的问题已经考虑得非常全面,合同内容也写得尽可能完整,也不能完全避免在履行的过程中发生的突发状况,例如由于发包方的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材料、场地、设备资料等,导致施工方的停工、窝工损失。而工程签证正是为了保障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双方的利益能够顺利实现的有效手段。

实务中,建设施工过程中签证如果存在一些问题,会导致发包方与承包方互相扯皮、推卸责任。签证一旦认定无效,还会影响工程造价的确认,只能诉诸法院。下面笔者就简单列举一下工程签证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1、签证不规范

现场签证一般都需要业主、施工方、监理三方共同签字、盖章,缺少任何一方都属于不规范的签证,但是在实务中经常会出现缺少其中一方或者两方的签字,最后导致签证无效,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2、签证不及时

有一些工程,如零星工程、零星用工,发包方往往都只是口头交代一下施工内容,既没有设计图纸,也没有现场签证。而承包方对于签证的意识又比较薄弱往往都是到结算价款时再进行补签。但到真正补签时,就会出现有的发包方认为这些工程属于承包方提供的免费服务,应由承包方自行承担的情况,或者因为时过境迁,双方已经记不清当时的具体情况,补签的签证单与实际发生的数据不符,承、发包双方因此产生争议,从而影响整个结算进度。

3、工程签证弄虚作假

实务中工程签证常常会出现弄虚作假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承包方在签证中往往只针对增加工程量的部分,而对那些因变更而减少的工程故意漏签,最终导致整个工程量虚增。二是承包方利用某些工程隐蔽性高、求证困难等特点,或者给发包方代表施予好处,从而以少签多,高估冒算,巧立名目,趁机抬高工程造价。三是承包方利用有些发包方没有配备专业工程投资的控制人员,不了解工程造价方面的有关规定等弱点,从而获得一些违反法律法规的签证。

签证需要注意的问题还有很多,例如签证内容相互矛盾、未按工程建设的进程顺序进行签证、盲目签证、重复签证等。

为有效避免上述问题影响整个工程的进展,损害承发包双方的合法利益,在施工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应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签证单应由业主、施工方、监理三方共同签字、盖章。

其次,发包方安排零星工程、变更工程计划及其他需要办理工程签证时,施工方与发包方应就当时在工程现场实际发生的情况进行准确测量、描述并办理签证手续。如果因特殊情况未办理签证手续,事后应及时补办签证或者在举行工程例会时,可利用会议纪要的形式将固定,避免今后因工程价款结算问题产生争议。

最后,发包方应严格健全签证内容的审核制度,以求做到实事求是,数据准确,避免承包方在签证过程中弄虚作假,损害其合法权益。如发现承包方以少签多,高估冒算,应及时采取有效方式将真实情况固定住,或者运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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