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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国律师 河北唐山人,现为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刘俊国作为一名资深的律师有着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执业以来,专注各类法律纠纷代理,特别是对于刑事辩护,婚姻继承,交通肇事,工程建筑等相关案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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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刘俊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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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赠与遗嘱有什么区别?

摘要:遗赠与遗嘱均属于被继承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处分其遗产的法律行为。遗嘱与遗赠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二者还是存在着5大区别。哪5大区别?请看下文。

依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赠与遗嘱继承有以下主要区别:

区别一:客体范围不同。受遗赠权的客体只能是遗产中的财产权利,而不能是财产义务;遗嘱继承权的客体是遗产,既包括财产权利也包括财产义务。因此,受遗赠人与遗嘱继承人承担的义务也就不同。受遗赠人不承受遗产中的债务,而遗嘱继承人不仅享有取得遗产的权利,也负有承担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区别二:权利接受、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接受遗赠时,须于法定期间内作出接受的明示的意思表示。我国《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遗嘱继承人接受继承的,无须作出明示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遗嘱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

区别三:主体范围不同。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自然人,也可以使国家或者集体,但不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而不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不能是国家或者集体。

区别四:在遗嘱继承中,遗嘱人可在遗嘱中指定候补继承人,而在遗赠中则不能指定候补的遗赠人。例如,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某项财产由甲继承,同时又指定若甲不能继承,则由乙继承,乙即为后补继承人或者称补充继承人。也有的学者认为,遗赠中可以再指定受遗赠人。

区别五: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受遗赠人不能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而是从遗嘱执行人处取得受遗赠的财产;而遗嘱继承人可直接参与遗产分配而取得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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