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唐山律师网!

在线咨询|联系我们

13503252886

您所在的位置: 唐山律师网 >品牌服务 >婚姻家庭

律师介绍

刘俊国律师 河北唐山人,现为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刘俊国作为一名资深的律师有着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执业以来,专注各类法律纠纷代理,特别是对于刑事辩护,婚姻继承,交通肇事,工程建筑等相关案件...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刘俊国律师

电话号码:0315-2225478

手机号码:13503252886

邮箱地址:liujunguo1972@163.com

执业证号:11302200910733147

执业律所: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新华西道88号宝升昌广场商业二层

婚姻家庭

离婚后,房贷谁来还?

摘要:离婚后,房贷谁来还?房贷是夫妻共同债务的,需两人共同偿还;房贷是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的。

房屋产权仍未确定

首先还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子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的,至于属于谁,要到按揭付清取得所有权后,由离婚双方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且双方都主张该房子所有权,则可在双方已付款基础上进行竞价,即出资多的一方获得所有权。

若协商无果,可通过诉讼解决。

房屋产权已确定

房贷是夫妻共同债务,需两人共同偿还

双方在结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及结婚后以一方名义或夫妻双方名义购买房屋,以按揭方式支付房款,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房屋产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属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两人离婚了,这个债务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只不过这种约定只对夫妻之间具有约束力,对银行没有约束力。

这是因为房屋是夫妻一方贷款购买,属于共同债务。作为共同债务人对偿还贷款应承担连带责任,尽管夫妻间对房产的归属和债务的承担进行了约定,但不能以此为由对抗银行。

也就是说,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房贷是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的

结婚前,夫妻一方个人出资按揭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在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该房屋属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注意:因为是婚前取得房屋产权,所以即使结婚后是以按揭的方式继续以个人财产支付贷款。

或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贷款或部分以个人财产支付、部分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贷款的。

不论在离婚时,按揭款是否支付完毕,离婚时房屋的所有权仍归原购房方所有。

若婚后夫妻用共同财产还贷,则只是在夫妻之间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不改变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公平裁判。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503252886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新华西道88号宝升昌广场商业二层

 Copyright © 2018 www.tangshanlawyer.cn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