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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刘俊国律师 河北唐山人,现为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刘俊国作为一名资深的律师有着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执业以来,专注各类法律纠纷代理,特别是对于刑事辩护,婚姻继承,交通肇事,工程建筑等相关案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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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刘俊国律师

电话号码:0315-2225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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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302200910733147

执业律所: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新华西道88号宝升昌广场商业二层

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需要具备哪些内容?

摘要:虽然我国合同法并没有对买卖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明确的规定,但是买卖合同的成立还是要求具备一些必须的内容,那么一份买卖合同必须要具备哪些内容呢?

买卖合同的需要具备的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二、标的:这里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

三、价款:这也是很主要的内容,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五、违约责任:这里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其实,除了这些必备条款外,买卖合同还可以具备争议解决方式和可能需要的附件,双方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的条款,以及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情形。但是对一般的买卖合同来说,只需具备前述内容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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