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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国律师 河北唐山人,现为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刘俊国作为一名资深的律师有着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执业以来,专注各类法律纠纷代理,特别是对于刑事辩护,婚姻继承,交通肇事,工程建筑等相关案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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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刘俊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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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302200910733147

执业律所: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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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合同陷阱及防范

摘要: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究竟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陷阱需要防范?下面详细介绍。

(一)在签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中的陷阱与防范

1.防范:核对清楚承包人,且审查承包人的工程建设资格和等级。

2.在委托书方面 陷阱:不填写委托书,或委托事项填写不全、不清。

防范:全面、正确、详细填写委托书

3.在委托人义务条款方面 陷阱:委托人的义务填写不细、不具体、不全面,致使工程责任不好判定。

防范:委托人的义务,一定要填细、填全。

4.在承包人义务条款方面 陷阱:承包人的义务笼统,不细化,出现纠纷后,不宜追究承包人的责任。

防范:填写承包人的义务越细越好,每个环节和要求都要写清楚。

5.在纠纷解决方式条款方面 陷阱:当事人各自选择有利于己方的纠纷解决方式和地域管辖。

防范:协定公平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和地域管辖。

6.在合同签字盖章方面 陷阱:合同最后只签字不盖章。

防范:一定要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并按要求公证。

7.在规定违约责任方面 陷阱:承包人尽力减少违约责任事项,或尽量减弱违约责任程度,或减少违约责任额。

8.在增补条款方面 陷阱:只写“经双方协商一致,增加补充下列项条款”而没有增补以“空白”记入。

在合同条款笼统的情况下,承包人不增补工程事项。

防范:发包人应将承包人完成工程的要求及各种细节补齐,防止条款笼统,而使工程质量等出现问题不宜追究。

(二)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中的陷阱及防范

1.在发包人、承包人条款方面 陷阱。

防范:核对清楚承包人,且审查承包人的工程建设资格和等级。

2.在质量条款方面 陷阱:质量条款笼统,不细化,出现纠纷后,不宜追究承包人的责任。

防范:质量条款越细越好,每个环节和要求都要写清楚。

3.在纠纷解决方式条款方面 陷阱:选择有利于己方的纠纷解决方式和地域管辖。

防范:协定公平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和地域管辖。

5.在签字盖章方面 陷阱:只签字不盖章。

防范:一定要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并按要求公证。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因此,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法律对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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