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唐山律师网!

在线咨询|联系我们

13503252886

您所在的位置: 唐山律师网 >法律知识

律师介绍

刘俊国律师 河北唐山人,现为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刘俊国作为一名资深的律师有着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执业以来,专注各类法律纠纷代理,特别是对于刑事辩护,婚姻继承,交通肇事,工程建筑等相关案件...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刘俊国律师

电话号码:0315-2225478

手机号码:13503252886

邮箱地址:liujunguo1972@163.com

执业证号:11302200910733147

执业律所: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新华西道88号宝升昌广场商业二层

法律知识

免予刑事处罚是什么意思?

摘要:免予刑事处罚,即对被告人作有罪宣告,而免除其刑事处罚。我国刑法第37条规定“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所谓免予刑事处罚,是指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而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我国《刑法》第三十七条明文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也就是说,对虽然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达到“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法定要求,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免予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构成犯罪为前提,以“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为概括性条件的随法选择;只是免除对被告人刑罚而没有免除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知识拓展:免予刑事处罚不等于免除刑事责任、宣告无罪

我国刑法第37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刑事责任是刑事法律上的一种“应为义务”,成立犯罪就会涉及刑事责任的问题。然而,根据我国刑事法律的规定,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并不是只是我们最熟悉的“定罪判刑”(对犯罪人作出定罪判决,并适用有期徒刑等刑罚)一种。除此之外,刑事责任实现的方式还有定罪判刑赔偿(定罪判刑的同时,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消灭处理(如,得到特赦等)、转移处理(如,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定罪免刑。

所谓定罪免刑,即确定有罪而免除刑罚适用。本案中张民的判决就属于这种情况。法院认定张民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但免予刑事处罚。因此,免予刑事处罚还是以认定成立犯罪为前提,与宣告无罪的判决不同。同时,定罪免刑同样反映出国家对犯罪的否定评价,并不意味着否定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存在及其应受追究性。因此,定罪免刑只是免除刑罚惩罚而已,并非免除刑事责任。

综上,“免予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而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简言之,免予刑事处罚,是有罪而免罚,仍然构成刑事犯罪。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503252886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新华西道88号宝升昌广场商业二层

 Copyright © 2018 www.tangshanlawyer.cn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